研修•技能实习制度
问题 1 对于外国人的研修制定是什么样的制度?
问题 2 在我国接受过一次研修回国的人,为了更深度的学习研修的技术,希望再一次来日本接受研修,再来日本接受关于同样技术的研修是否可以?
问题 3 听说外国人研修生,研修学习结束后,可以转为「技能实习生」,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不同之处有哪些点?
问题 1 对于外国人的研修制定是什么样的制度?
外国人的研修制度是,对于发展中国家把在日本国开发、培育出的技术、技能或知识传递为目的,这个国家的人到日本国以研修生为名义邀请来,学习技术、技能等,对那个国家的发展给予国际帮助,作为国际贡献推行的制度。 因而,对研修学习结束回国的人,充分利用在我国学得的技术、技能等,在母国的经济技术发展中寄予期望。
问题 2 在我国接受过一次研修回国的人,为了更深度的学习研修的技术,希望再一次来日本接受研修,再来日本接受关于同样技术的研修是否可以?
从研修的目的来说,研修生在母国学习有困难的技术等,来日本国学习,回国后可以利用此技术,为母国的发展尽力。为此,同样的研修接受几次没有设想。 可是,有产业上的技术、技能的高度性等,在日本国研修学习结束回国以后,在没经过限定期间的时期,再度来日本国,接受比同样领域高度的研修,别的业种的研修的情况,关于下面3点,有合理性的说明,再研究个别被认可。 ① 比以前更高级或相关联的技术、技能等的学习为目的的再研修 ② 前回研修中学得的技术等,在母国被充分使用。 ③ 不是与从前完全不同的业种的研修
问题 3 听说外国人研修生,研修学习结束后,可以转为「技能实习生」,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不同之处有哪些点?
研修和技能实习,是通过学习日本国技术等,为培育外国人人才和经济技术发展做出贡献,这一层面是共通的。可是,入管法上研修和技能实习在法律地位上完全不同。「研修」是与留学生等一样不可以工作的在留资格,对于「技能实习」法务大臣在个别活动规定中,决定了称为「特别活动」的在留资格。作为此活动是「为熟练在研修的在留资格下学得的技能等,与接受研修的同一机构签署契约的基础上,在同一机构从事业务的活动」,可以做这样工作的资格。 还有,在研修标准省令入国相关的要件有详细的规定,转为技术实习的情况,不是标准省令,在法务大臣告示「技能实习制度相关的出入国管理上办理相关方针」(以下称「技能实习告示」)中有规定的要件 加上在技能实习中,与该机构雇用关系下进行,作为劳动者适用劳动关系法令。 整理出研修生和技能生区别的主要几点:①在留资格:研 修 生→研修;技能实习生→特定活动 ②资格性质:研 修 生→非劳动者;技能实习生→劳动者 ③报酬:研 修 生→研修补贴(生活实际费用);技能实习生→薪金(与劳动等价)④加班•休息日出勤:研 修 生→禁止;技能实习生→可以(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必要性) ⑤非实务研修:研 修 生→必须;技能实习生→必要性的对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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