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入国
问题 1 我的在留资格是「投资•经营」,在留期间是「3年」2006年5月入国的.在日本预计工作5年,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也拿到了。预定今后频繁的海外出差,这种情况需要什么样的手续?
问题 2
问题 3
问题 1 我的在留资格是「投资•经营」,在留期间是「3年」2006年5月入国的.在日本预计工作5年,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也拿到了。预定今后频繁的海外出差,这种情况需要什么样的手续?
在日本在留的外国人,从日本出国后因所赋予的在留资格•在留期限以及永住者的法律性地位要被取消,因此为了再度进入日本国•在留,预先到在外公馆取得签证,登陆的时候必须预先取得决定的在留资格以及在留期限。 然而,在日本滞在的外国人因短时间的业务出国,即使再度与从前一样的在留目的•在留资格的情况,也要求一律与新规入国者办理相同的手续,因这产生了诸多不便之处,为了使入国•登陆手续简略话开设了再入国许可制度。 出国前原则上外国人本人在居住地地方入国管理局,可申请再入国许可申请。申请人16岁未满,因病或其他理由不能到地方入国管理局的情况,可由父母或配偶等代替本人申请。 另外,取得地方入国管理局长申请代办认可的企业,学校等职员,旅游业者或向地方入国管理局长申报的行政书士•律师也可代替本人申报申请。 申请需要提出再入国许可申请书﹑护照以及外国人登录证明书。
问题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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